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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破冰”、纳入医保,互联网医疗迎来哪些市场变化?
作者:云谷创新 点击数:514 时间:2023-01-04

“医生,我核酸阳性,发烧38.5度,是否需要服药?”

 

12月20日中午1点,小刘点开了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互联网医院小程序病毒性感冒专病诊区,选择问诊医生后,在病情描述一栏写下了自己的症状,在新冠防控放开后线下就医难买药难,陕西地区各大医院开通感冒专区后,她第一次线上问诊。“问诊费8元,相比在复杂病毒环境下的医院排队,线上方便多了。”


12月12日以来,北京、广东、陕西、山东等地多家互联网医院陆续宣布可以对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开展线上问诊并接受首诊,打破了此前互联网医疗“不得首诊”的禁忌。与此同时,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也成为大势所趋,据12月15日发布的《“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将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正迎来历史性机遇,将改善传统就医模式。


首诊破冰、纳入医保,互联网医疗新风口

“我是昨天嗓子有点干疼,今早开始发烧,去做了核酸显示阳性,家里也没有备药。”医院发热门诊人数剧增,复杂的感染风险、加上线下药店药品紧张,真的要拖着高烧疼痛的身体去医院排几个小时的队吗?小刘犯了难。


无意中小刘看到群里有热心邻居推荐复诊开药,还发了详细的问诊流程。就按流程进行了问诊,从问诊开方到药品配送,整个过程不到20分钟。


12月12日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可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在线开具处方,首诊破冰


12月19日,据北京疫情防控办新闻发布会消息,北京市可开展新冠症状互联网首诊,并给予价格和医保政策支持,推进医保在线支付功能


12月22日中新网杭州记者获悉,为方便患者线上就医,浙江省医保局会同浙江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的通知》,推出“患者在线就医、药品线下配送、医保线上支付”就医模式,优先将治疗发热、咳嗽等医药费用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治疗费用纳入“互联网+医保”直接结算范围


在此之前,国家卫健委在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并且,互联网诊疗未纳入医保。


而互联网医疗迎来新风口早有端倪。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在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方面,提及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2月15日,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方面提及的内容更加具体: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有序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疫情快速扩散蔓延中,互联网医疗是优化就诊流程,避免过度的医疗挤兑的非接触就医的最佳形式。目前各地开通的相关症状的互联网诊疗方式,突破一定的首诊限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如果未来开展首诊的限制进一步放开,那互联网医疗的服务半径会进一步拓宽。”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医保无法覆盖曾是不少互联网医院的一大‘堵点’,也是患者‘不买单’的最大原因。政策明确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对行业而言无疑是一剂强心针,这个赛道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张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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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卫健委、浙江省医保局、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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