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并印发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该试点项目的目标是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3年上半年,试点城市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
《方案》布置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
1.科学规划网格。
2.有序整合资源。
3.落实功能定位。
(二)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
1.建立健全管理架构。
2.医疗管理一体化。
3.运营管理一体化。
4.信息管理一体化。
(三)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2.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3.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加强医防协同。
5.深化中西医结合。
6.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
1.完善政府投入方式。
2.完善人事薪酬制度。
3.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方案》工作安排
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试点城市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制定本地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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